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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加成法及其转让定价同期资料问题的探析

2014-05-01分类号:F233

【作者】唐来福  
【部门】三星电子研发中心  
【摘要】在我国,一些从事合约生产或者研发的关联交易大都使用成本加成法作为转让定价的方法。《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指出,成本加成法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或资金融通的关联交易。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就是所谓的"成本加成"金额,是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乘以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的金额。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关键词】成本加成法  转让定价  成本加成率  特别纳税调整  二十五条  实施办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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