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人员职业担当、风险防范与职业保护
2014-09-10分类号:F233
【部门】湖南文理学院
【摘要】财会职业担当指在财会工作中承担或主动承担一定的财会责任、担负或主动担负一定的财会任务等,也称财会人员担当。作为一种专业性很强的职业工作人员,财会人员担当不完全等同于其它职业或非专业领域的其它人员担当。财会人员担当较其它人员担当,其担当的范围相对较窄,担当的专业边界也更清晰。笔者认为,财会人员担当应该有以下四种主要表现:一是坚持原则,不讲
【关键词】财会人员 财会工作 国家财经法规 职业风险 职业工作 经济业务事项 职责权限 原始凭证 内部控制 职业判断力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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