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12 所得税(续二)(1996年修订)
1997-08-30分类号:F233
【部门】
【摘要】当期和递延所得税的确认57.一项交易或其他事项的当期和递延所得税影响的核算,应与该交易或事项本身的核算一致。第58段至68段贯彻了这项原则。损益表58.当期和递延所得税,应确认为收益或一项费用并包括在该期的净损益中,但由以下(1)或(2)产
【关键词】国际会计准则 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 净损益 其他事项 购买方 会计政策变更 当期所得税 汇兑差额 列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会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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