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企业登记制度之比较
2014-05-15分类号:D931.3;D922.291.91
【部门】日本监查法人前进诚天
【摘要】为了促进新兴事业的发展以及企业集团更有效地经营,在2006年的公司法修订中,日本简化了企业登记制度并且取消了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制度。因此,创业者能够更迅速且以较少的资本成立公司。与之相对,中国企业登记制度的现状是公司设立的手续繁琐且时间长。本文围绕两个国家的企业登记制度进行比较,针对公司设立时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注册资本制度的差异等进行重点说明。
【关键词】中国 日本 企业登记制度 注册会计师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注册会计师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