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金融申诉专员机制述评
2014-04-10分类号:D923.8;D922.28
【部门】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要】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总结,我国台湾地区出台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并据此成立了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该中心主导的金融申诉专员机制以保护金融消费者为理念根基,拥有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管辖权,并采用多种ADR技术手段处理金融消费争议。我国大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存在较多缺陷,可以考虑在借鉴该机制的基础上,分阶段创设符合我国大陆实践的金融申诉专员机制。
【关键词】金融申诉专员 金融消费者 金融监管
【基金】201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时期金融法变革中的消费者保护研究”(编号:12AFX012)
【所属期刊栏目】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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