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动离职行为之劳动关系处理
2014-06-06分类号:D922.52
【部门】福建省厦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摘要】劳动者自动离职,也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或未事先告知用人单位,随意或擅自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更加方便和自由,但仍有许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劳动者不能正确行使权利,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而采取自动离职方式来随意处置双方劳动关系。实践中,劳动者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一般做法是,停止支付工资,并停止缴
【关键词】自动离职 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 擅自离职 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 单位规章制度 随意处置 行使权利 竞业限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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