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设工程缺陷责任期
2014-10-05分类号:D922.297
【部门】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缺陷责任期由起始时间和持续时间决定,其长度由合同双方约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它具有法定特征、自然特征、约定特征等特征。缺陷责任期设置的目的之一,就是缺陷责任期届满应当结清质量保证金,故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证金密切相关。
【关键词】缺陷责任期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证金 特征 作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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