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健全和实施市场化退出机制的力作——《企业破产重整价值评估研究》一书评介
2014-05-06分类号:D922.291.92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摘要】市场经济既是法制经济,也是竞争经济,企业的优胜劣汰在所难免。将由于缺乏市场前景、经营管理不善、违法经营等原因进入破产界限又没有复苏希望的企业淘汰出局,是企业市场化退出的必然要求。但对有些虽然出现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从而进入破产界限的企业,如果经过努力存在复苏可能的,则不应该予以清算退出,而应通过破产重整给予充分的拯救机会,以便减少资源的浪费、员工的失业和社会的震荡。破产重整是指对虽处于破产界限但有希望复兴的企业实施的旨在挽救其经营的再建型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首次创设了企业破产重整制度,使那些进入财务危机、达到破产界限的企...
【关键词】破产重整 破产界限 企业破产法 全部债务 不能清偿 破产清算 到期债务 违法经营 竞争经济 价值评估方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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