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重整税收优惠政策研析
2014-03-01分类号:D922.22;F812.42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现行税法主要立足于正常经营状态下的企业,尚未对企业非正常经营状态的课税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因而缺乏对困境企业税收问题的特殊调整。就企业重整税收优惠而言,实践中往往以个案批复的形式解决问题,不仅缺乏稳定性和权威性,而且影响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不利于发挥以企业复兴为目标的破产重整制度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对企业重整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分析研究,发掘税收优惠在企业重整过程中的制度价值,为企业顺利重整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效率,实现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的统一。
【关键词】破产重整 税收优惠 税收征管
【基金】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项目成果(项目批准号:13xnh035),项目名称为:“企业重整中税收机制的法治化及其规范进路”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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