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廉租房法律制度的立法形式缺陷
2014-02-28分类号:D922.181
【部门】兰州城市学院
【摘要】我国现行廉租房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有关廉租房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中,其形式缺陷表现在立法位阶过低,政出多门且数量众多、修改频繁、内容重复,难以把握和适用;法律责任情形和形式过于原则,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力度不大等方面。应当从逐步提高立法位阶、整合统一相关立法规范、进一步明确违法的具体情形和行政处分责任、加强违法的惩罚性规定等方面完善廉租房法律制度。
【关键词】廉租房法律制度 立法 形式缺陷
【基金】2011年甘肃省城市发展研究院课题“甘肃省廉租房制度现存的主要问题及其法律对策研究”(批准号:2011-GSCFY-RW14)的系列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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