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为工伤
2014-04-06分类号:D920.5;D922.5
【部门】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摘要】案情简介原告之妻蔡某曾有"心脏病(风湿性可能)病史8年,一直未治疗"。2013年4月上旬,蔡某自动求职于中联公司,从事刷底色胶工种。8月24日上午,蔡某到中联公司上班后因身体不适请假,由其丈夫(本案原告)陪同去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泽国院区看病。蔡某问诊时向医生陈述其胸闷、气促伴双下肢水肿20天,加重1天。经医院初步诊断蔡某"患心力衰竭、心功能3级、心房颤动;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待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遂于10时20分住院治疗。当天下午,原告陪同蔡某去中联公司请病假后回医院继续接受治疗。25日下午15时左右,蔡某在住院治疗期间突发呼吸心跳停止,面唇发绀,意识丧失,医院马上组织抢救...
【关键词】中联 中西医结合医院 风湿性心脏病 心跳停止 心房颤动 心功能 先天性心脏病 住院治疗 工作时间 事故伤害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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