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执业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14-11-05分类号:C975;D922.54
【部门】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学院 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对于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义务与责任的规定,分别梳理出监理工程师的刑事法律风险、行政法律风险和民事法律风险;并就其风险的成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以事先防范和过程控制为主,以事后救济为辅的法律风险防范理念。
【关键词】行业管理研究 监理工程师 刑事法律风险 行政法律风险 民事法律风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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