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共空间:作为合作社发展的意外后果
2014-03-25分类号:C912.82
【部门】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以专业性为特征的经济组织,在具体实践中却表现出地方化与边界模糊化的特征。基于此特征的合作社发展历程在客观上使社区内生成了新的公共空间,并提供了公共空间得以维系的条件。但构建社区公共空间并非合作社代理人的初衷,而是合作社发展隐性功能的体现,是作为合作社发展的意外后果而呈现的。合作社在实现经济功能的同时,它所体现的社会功能、文化功能满足了人们交往、休闲、参与社区公共生活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合作社对乡村社会的整合具有正向促进作用,合作社可能成为乡村社会整合的一种实践性策略。
【关键词】公共空间 发展实践 合作社 隐性功能 意外后果
【基金】加拿大国际发展研究中心项目“支持农民组织及农村创新进程”(102005-001)
【所属期刊栏目】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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