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社会和谐发展的伦理基石:公平的正义
2014-10-20分类号:B82-052
【部门】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信息是事物的一种属性,具有客观性、不灭性、共享性和主体性等特性,它在当今社会的作用日趋突出。信息共享和个体权益的冲突是信息社会的一对典型矛盾,这是由它们各自的伦理基础(功利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的局限性造成的。公平的正义原则以其自由平等原则、机会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调解功利主义和古典自由主义的分歧,成为信息社会的伦理基石,推动信息社会快速发展。
【关键词】信息社会 功利主义 自由主义 正义
【基金】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以人为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的构建”的成果之一,项目编号:450060482140
【所属期刊栏目】图书馆建设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