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职能区划:区域生态补偿的区划基础
2013-10-10分类号:X171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摘要】针对区域生态补偿中的补偿主客体界定难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和设想,即建立基于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和实现政府生态职能的生态职能区划。生态职能区包括生态核心区、生态辐射区、生态边缘区3种区域类型。将生态职能区划作为生态补偿的区划基础,有利于识别区域生态补偿的利益相关方,促进区域生态补偿内部化,有利于区域生态补偿的横向协调及区域生态补偿工作的开展。在区域生态补偿过程中,生态职能区内各类型区域政府应根据生态职能定位承担不同的生态补偿责任,建立基于生态职能区框架的三方协调机制,为区域生态补偿交易提供平台和途径。
【关键词】生态补偿 区划 生态职能区
【基金】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12XNH085)
【所属期刊栏目】地域研究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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