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排放总量控制交易的分配机制设计——基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经验
2013-07-12分类号:X196
【部门】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本文归纳了欧盟排放交易体系配给机制的特征,采用文献分析法对配给机制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进行评估。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第一阶段实现了减排,第二阶段不存在过度配给,故减排能力将有所提高,但对节能减排技术投资的引致效应有限。碳配额带来的经济租金对企业竞争力的影响较小,但意外收益的存在导致了收入分配的扭曲。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路径,本文认为我国应加快完善碳市场的顶层设计,制定排放交易体系的纲领性指引,在国家五年规划中明确减排目标,将交通、农业等排放量较大且边际减排成本较低的行业融入到管控对象之中,由各个省份制定本省的分配细则,以基准排放作为分配原则,采用100%拍卖的形式,建立健全配给机制的配套政策安排。
【关键词】欧盟排放交易体系 配给机制 环境效益 经济效益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绿色经济实现路径——中国碳金融交易机制研究”(12&ZD059); 吉林大学“985”工程项目“中国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 吉林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吉林省碳金融体制架构中银行业定位选择研究”(20121025)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国际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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