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征用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2013-03-01分类号:X-01;F301
【部门】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西南政法大学
【摘要】土地的资源属性表明,土地征用必然涉及土地利用的变化和生态环境因素的改变,涉及被征地者环境权的保障。生态补偿机制缺位影响土地被征用人的环境利益,因此在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中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是非常必要的。建立土地征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应当遵循公平、正义、效率、完全补偿等原则,并且通过制度化设计才能解决被征地者受损的环境利益,从而规范人们的生态环境保护行为。
【关键词】土地征用 生态补偿 环境 机制
【基金】2012年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与民意沟通机制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生态经济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