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清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同私有化的界限
1997-03-25分类号:F121.2
【部门】
【摘要】划清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同私有化的界限胡清玉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指出:领导干部要讲政治,在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上要分清大是大非。划清是非界限,在经济领域内首先要划清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
【关键词】多种经济成份 社会主义公有制 非公有制经济 国有企业 非公有经济 所有制结构 混合所有制经济 重建个人所有制 十四届六中全会 精神文明建设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评论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