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王开泰案看清末学官的陋规
2013-09-15分类号:K249.3;G529
【部门】厦门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清代州县学官,素有"冷宦"之称,俸禄微薄,收入来源有限,因此一直被人们视为"清贵"之地。纵观清代各级官员的法定俸禄收入,均属微薄,大部分官员的主要收入,大多依靠制度之外的陋规加派。清代中期及雍正年间,清政府虽然一度把各种陋规整理为耗羡归公和养廉银制度,但是私下收取陋规的现象并不能得到十分有效的制止。到了清代后期,随着中央及地方财政危机的加深,各种陋规又有不断增长之势。
【关键词】学官 养廉银制度 雍正年间 清代中期 清代后期 冷宦 恭默 地方财政 王开 科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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