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公有制主体条件下各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
1997-06-20分类号:F046.31
【部门】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吉林省粮油贸易公司
【摘要】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不仅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也是关系社会主义制度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因此,在积极促进国民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允许和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使之成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
【关键词】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 多种经济成份 社会生产力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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