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营改增”若干问题探讨
2013-12-10分类号:G647;F812.42
【部门】河海大学
【摘要】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继上海、北京之后,江苏地区于2012年10月进入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高校部分现代服务业也在改革范围之中。此次"营改增"时间紧、任务重、步子急,对征纳双方都是一个考验。不少高校应对"营改增"准备不足,再加上国税部门对高校业务相对陌生,双方磨合过程中难免出现问题。本文综合了部分在苏高校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其应对方案,希望能为后面实施"营改增"的高校提供一些借鉴参考。
【关键词】改革范围 磨合过程 征纳双方 票据管理 教育成本核算 纳税调整 应交税金 应对方案 科研管理部门 收付实现制
【基金】江苏省教育厅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高校税务会计研究”(编号:2013SJA630015)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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