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协同共治”的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保证范式
2013-10-20分类号:G647;C961
【部门】湖南理工学院督导与评估中心 湖南理工学院
【摘要】高校人才培养是校内外多元利益主体"合作生产"的结果。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的基础是多元参与,是各利益相关方协同共治。协同共治是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的一种新范式,为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保证提供了有别于传统质量管理的环境,拓展了人才培养质量保证的主体类型。基于协同共治的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构建的基本路径是:以质量标准协同各方利益,以教育价值与社会价值融合协同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以制度创新推进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
【关键词】协同共治 人才培养质量 质量保证范式
【基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湖南地方本科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评价研究”(项目编号:2010YBA106); 湖南省第二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地方高校基于协同治理的教学督导与评价体制改革”(项目编号:201306)的部分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教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