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比较
1997-08-01分类号:D996.1
【部门】上海外贸学院国际经济法系 上海外贸学院国际经济法系 邮编:200335 邮编:200335
【摘要】1994年5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制定完成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它兼容了不同文化背景下不同法律体系的通用法律原则,总结吸收了国际商事活动中广为适用的惯例和规则,是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后国际贸易法统一化运动又集大成者,较之《公约》具有更广泛的适用性。本文试将《通则》与《公约》的适用范围;内容之相同之处,补充之处和创新之处作一比较,以期读者对《通则》有一初步的了解和重视。
【关键词】国际贸易法 合同义务 格式合同 内国法 显失公平 商事活动 货物买卖 法律原则 效力问题 恶意谈判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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