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探析——以实践性教学环节为视角的思考
2013-07-15分类号:G642;D90-4
【部门】江苏宿迁学院
【摘要】法学专业是一门应用性非常强的专业,兼具深厚的理论性与极强的实践性。中国传统法学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精英,从而侧重理论型教学;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学也要"下乡",法学教育的目的由培养法学家转变为培养能适应社会需要,解决社会矛盾的应用型法律职业者。因此法学专业的教学改革应以此为目标进行,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改革是提高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法学教育 应用型人才 实践教学
【基金】宿迁学院教育改革项目: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研究——从法学教学的实践性环节入手的论文成果(2011YJG02)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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