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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院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2013-10-15分类号:G642;D90-4

【作者】周丽  
【部门】盐城师范学院  
【摘要】地方院校法学教育应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改革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着力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将理论传授与职业训练有机结合,改变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需求相脱节的局面,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培养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关键词】法学教育  教育改革  应用性人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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