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海运货物收货人如何及时有效地保护自身权利
1997-01-01分类号:D922.294
【部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北分会法律部 050071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自1993年7月1日施行以来,对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本文试就海运货物收货人如何全面地行使《海商法》赋予的权利,从而及时、有效地保护自身权益,谈几点看法,希望能对广大收货人的实际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海运货物 《海商法》 货物灭失 交付货物 迟延交付 时效期间 海上货物运输 保险事故 提单持有人 保险合同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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