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政府对校外教育机构的监管责任与边界
2013-06-25分类号:G522.3
【部门】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
【摘要】义务教育阶段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阶段。政府是校外教育市场规则的制定者与监管者,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教育机构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实行层级分化管理及实施内容划分管理是政府规范校外教育机构的两个有效的管理方式,这表明政府充分履行了在义务教育阶段保障受教育者受教育权的职责。同时,在界定政府针对中小学生义务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的权力延伸限度与监管边界方面,要注重并明确政府监管宗旨、监管范围、监管手段和监管机构。
【关键词】义务教育阶段 校外教育机构 政府责任 政府监管 政策规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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