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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教班没有“合法性”?——以河南省D市为例

2013-03-15分类号:G521

【作者】王颖  腾蔓  
【部门】中华女子学院社会学系  美国德州大学达拉斯分校管理学院  
【摘要】作为提供课业辅导及食宿、主要服务对象为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的D市托教班,目前处于政府默许存在却不愿承认其"合法性"的隐性生存状态。在教育领域内的应试逻辑下,托教班通过强调"爱心事业"、提高应试成绩、提供择校途径等获得了来自教师和家长的"合法性",但是地方政府并未授予托教班合法性。在"控制型分权"的治理模式下,中央没有政策成为地方监管缺失的托辞,而承认托教班合法性则表明地方政府支持应试教育及家长择校权,与中央素质教育和划区择校的政策相悖。
【关键词】托教班  农村留守儿童  合法性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全球教育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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