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不同票据法与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1997-08-01分类号:D912.28
【部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系 邮编:361005
【摘要】各国票据法都对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包括绝对必须记载和相对必须记载的事项)作了详细的规定。出票人在出具汇票时,汇票上绝对必须记载的事项应当齐备,缺一不可,否则出票行为即属无效,该汇票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而相对必须记载的事项在汇票上是否记载,不当然影响汇票的效力,可由汇票当事人自行决定。若记载应清楚明确;若无记载,法律则另设有补充规定,为解决可能发生的问题提供法律依据。究竟哪些事项属于绝对必须记载事项,哪
【关键词】票据法 出票人 收款人 票据签章 定日付款 经常居住地 行为地 可由 主债权 追索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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