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学生的数字公民责任
2013-02-25分类号:G41
【部门】浙江师范大学
【摘要】青少年作为数字社会的主要实践者,一方面要充分享有数字社会的权利来实践数字化生存,同时更应做一个负责任的数字公民,承担应有的责任。本文从数字公民责任的内涵与青少年数字公民责任意义入手,提出数字公民责任的基本构成要素,阐述数字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与途径,以期为培养合格数字公民及创建和谐有序发展的数字社会提供参考。
【关键词】数字公民 数字公民责任 青少年 责任教育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数字化生存能力的信息技术课程重构”(10YJA880176)的部分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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