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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启发式法学课堂教学问题研究

2013-09-15分类号:G642;D90-4

【作者】张波  
【部门】宜宾学院  
【摘要】传统的传授式教学,难以培养真正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学专业人才。进行讨论启发式法学课堂教学改革,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将课堂教学延伸到课前课后,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和参与意识,关注对学习过程的考核,才能提高学生专业思维能力和法律职业技能。
【关键词】法学教育  教学方法  讨论课
【基金】宜宾学院校级教改项目“以课程;环境改革,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法学应用人才”(编号JG1021)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成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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