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财产税为主体的教育税收体系——以美国LA学区为例
2013-01-15分类号:G40-054
【部门】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目前中国以财政拨款为主的教育财政收入体系存在着教育经费总量不足和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构建针对教育支出的教育税收收入体系是当前教育财政改革的方向。借鉴美国加州LA学区的经验,构建我国以财产税为主体的教育税收体系应该从两方面入手:完善财产税体系,确立以财产税为主体的教育税收体系;加快对教育税收体系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中国 美国 教育税收体系 财产税 行邮税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项目批准号:11YJC790155)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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