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有制为主体”如何定位
1997-08-01分类号:F121
【部门】福建省厦门大学经济学院 院长
【摘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根本特征。邓小平同志说:“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
【关键词】公有制经济 多种经济成份 共同富裕 市场经济体制 个体所有制经济 集体工业 私人经营 国有性质 所有制结构 国有国营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学动态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