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现金分红对居民财产性收入贡献不足及其对策
2013-09-21分类号:F832.51;F124.7
【部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财产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定义它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如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继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之后,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
【关键词】居民财产 投资者法律保护 公司年报 财产营运 股票发行 证券市场 再融资方式 公众投资者 股票换手率 国内生产总值
【基金】国家社科青年基金项目“居民收入来源结构优化研究——基于财产性收入的视角”(编号:11CJL021);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中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理论;实践研究”(编号:09YJC790040); 福建省教育厅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项目“中国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研究”(编号:JA10068S)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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