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政策执行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2013-01-20分类号:F832.43
【部门】山东省聊城市财政局
【摘要】为进一步完善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支持"三农"发展,从2010年起,各级财政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部分,按2%的比例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60%,市、县两级财政承担40%。以山东省聊城市为例,2011年,全市6县(市)14家
【关键词】涉农贷款 县域金融机构 金融支农 山东省聊城市 不良贷款率 信贷部门 人民银行 欠发达地区 农村信用社 信贷产品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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