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
2013-07-01分类号:F832.35
【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
【摘要】2004年8月,福建省被国务院确定为深化农村信用社(以下称农信社,含农信社改制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改革第二批试点省份之一。按照国务院"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福建省从实际出发,多管齐下,全力推动农信社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金融机构 人民银行 农信社改革 银行类 农村商业 银监会 约束机制 合规管理 小额支付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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