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养老基金个人投资选择权及其运作机制
2013-11-06分类号:F841
【部门】西南财经大学
【摘要】随着个人账户制的发展,如何引进个人投资选择权成为养老基本管理机构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个人投资选择权制度设立的主要根源是,个人账户的私有产权属性、集中决策模式的不可持续性、个性化需求的差异性等。国外养老基金个人投资选择权主要分三种,即管理机构、投资基金、投资产品。设计个人账户资金投资管理制度时,中心问题就是如何在个人投资选择权利的灵活性与约束性之间保持平衡。从国外实施的实例看,个人投资选择权运行机制可按个人选择的广度、自由度、默认基金的设置和最低收益保证等四方面进行分析研究。但从目前的实现方式和实施效果来看,养老基金管理中引入个人投资选择权这一制度创新机制,既有利亦有弊。
【关键词】养老基金 个人账户 投资选择权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13XSH018);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JBK120501)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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