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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房产租赁企业的纳税筹划

2013-10-05分类号:F812.42;F293.33

【作者】陈希  
【部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房产租赁企业提供的租赁服务方式是多样的,包括租赁、仓储、物业管理等业务,这几种业务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是相同的,但营业税、增值税和房产税的计税方式却有很大的差别。①租赁业务交纳营业税,税率为5%,房产税为从租计征,税率为租金的12%。②仓储业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对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关键词】租赁企业  房产税  从租计征  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筹划  计税方法  教育费附加  仓储业务  差量分析法  租赁业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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