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房产税改革及对地方财政影响分析
2013-04-11分类号:F812.42;F293.3
【部门】安徽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 山东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 内蒙古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 吉林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 陕西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 内蒙古乌海市财政局 财政部
【摘要】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加快改革财税体制,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构建地方税体系。资源税、房产税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地方税体系的构建,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当前,资源税、房产税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需要进行深入分析。本文对资源税、房产税改革的背景、现状和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充分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资源税、房产税改革的目标和框架,最后,在既定的改革目标和框架下,分析了其对地方财政的影响。
【关键词】资源税 房产税 地方财政
【基金】2012年全国财政科研协作课题,课题指导:刘尚希;朱长才;课题牵头单位:安徽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协作单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政策研究室;山东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吉林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陕西省财政厅财政科学研究所;内蒙古乌海市财政局;课题组成员:叶翠青;朱克俊;程丹润;汪文志(安徽);张学诞;刑丽;施文泼;陈龙(财政部);周象民;赵慧;梁洪波(山东);崔更发;史生荣;洪萨茹拉(内蒙古);范亚平;孙长杰;李蕾;张博;孙晴(吉林);苏新泉;武永义;周正(陕西);李享林;范伟(内蒙古乌海),课题总报告执笔人:程丹润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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