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改革的方向与路径选择
2013-09-25分类号:F812.42;F293.3
【部门】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开征房产税有利于形成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不仅提高直接税比重,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地方税体系,而且直接面向个人住房课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格局。从当前的沪渝两市房产税试点情况来看,改革尚难以实现上述预期目标,还面临着体制机制障碍:"土地财政"体制束缚、既得利益难以调整、税收征管技术阻力难以突破,等等。笔者认为,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是大势所趋,明晰的路径安排和适宜的制度设计是稳步推进改革的根本保证。
【关键词】房产税 保有环节 路径选择
【基金】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房产税调控房价的可行性分析”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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