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我国税制的“低碳化”转型
2013-09-05分类号:F812.42;F205
【部门】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 吉林大学金融学院 财政部科研所
【摘要】税制的"低碳化"转型是指通过改革及完善现行税收政策制度,推动低碳发展的过程。我国目前虽尚不具备开征碳税的条件,但这并不是说碳税问题不急迫,只是开征的时机还不成熟。基于此,我国税制"低碳化"改革的目标可分两步走:第一步为"嵌入"式改革时期("十二五"至"十三五"中期),主要目标是通过资源税制的进一步改革和环境税制的建立与完善,逐步增强现行税制的低碳功能,以达到激励社会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 ;第二步为"直入"式改革时期("十三五"中期至"十四五"初期),主要目标是设立独立的碳税,初步建立起低碳税制,为我国在2020年后可能要承担的温室气体量化减排责任而做好相应的准备。主要建议和措施如下:
【关键词】低碳化 碳税 现行税收 主体税种 低碳发展 从价计征 改革时期 车船税 税额标准 征税范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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