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营改增”中央与地方税权的法律重整
2013-05-15分类号:F812.42;D922.22
【部门】暨南大学法学院
【摘要】本文以我国"营改增"试点改革为背景,从法学视角就当前"营改增"回避税权划分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通过借鉴德国增值税税权划分经验,就"营改增"后增值税央地税权重整提出了建议:即只有遵循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厘清央地财权与事权混乱局面,并针对增值税特点科学设计好增值税央地分享和返还比例,完善好我国转移支付制度,"营改增"才不会沦为"结构性增税"的替代品。
【关键词】“营改增” 税权 法律重整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地方财政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