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资本弱化税制的建议
2013-10-01分类号:F812.42
【部门】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我国初步搭建了以固定比率法为主,以正常交易原则为辅的资本弱化税制框架。从近年来的运行实践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关于债权性资金的确定、比例的确定等方面的规定仍相对粗简,相关条款仍需进一步细化。
【关键词】资本弱化 关联企业 固定比率
【基金】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度博士基金项目(编号B13003); 山东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编号:11DJJJ04)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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