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公告》
2013-01-09分类号:F812.42
【部门】
【摘要】为了规范税收协定的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曾于2009年10月27日发布了《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国税函[2009]601号,以下简称"601号文"),规定只有真正的"受益所有人"才能享受股
【关键词】受益所有人 税收协定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 税务机关 居民企业 预提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 税务风险 韩霖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涉外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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