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增值税分享制度 促进地方政府工作重点从投资转向消费
2013-05-20分类号:F812.42
【部门】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作为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是我国中央和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确立了以生产地原则(注册地管理办法)为核心的增值税地区分享制度,明确了增值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享比例。增值税分享不仅涉及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也深刻影响着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推进,地方事权与财力失调的矛盾逐渐凸显
【关键词】增值税改革 地方政府收入 财政关系 改征 地方事权 增值税收入 现行增值税 财政体制 国内外经济环境 纳税义务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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