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不同规模企业的税负影响
2013-01-05分类号:F812.42
【部门】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一、大中型企业该类型的企业要求同时满足从业人员≥300人、年营业额≥3 000万元这两个条件。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这类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后,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而此前该类企业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那么税收制度的改变对于该类企业到底是福还是祸呢?
【关键词】税收制度 改征 实施办法 交通运输业 进项税额 实际税负 国家税务总局 主管税务机关 税收负担 征收办法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会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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