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型激励、中国式财政分权与收入差距
2013-07-15分类号:F812.2;F124.7
【部门】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与经典分权理论假说不同,中国式财政分权下的增长型激励使地方政府工作重心在于促进辖区经济增长,而增长的结果使初次分配中收入分配向资本和企业以及政府倾斜,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水平下降,再分配后收入差距依然较大,这是导致中国收入差距的体制性根源。然而,解决问题却不能将矛头直指地方政府,认为地方政府是"万恶之源"。换言之,中央政府责任"缺位"、激励机制异化、财政分权制度不完善与监督约束机制的缺失,共同造成了地方政府行为异化和收入差距。因此,调节中国的收入差距应从划分事权、优化增长型激励和建立健全财政分权所必需的制度基础和监督制约机制着手。
【关键词】增长型激励 财政分权 地方政府行为 收入差距
【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人口流动背景下的均衡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12BJJJ04)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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