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性质界定、税收利益
2013-10-01分类号:F810.6;F275
【部门】天津财经大学
【摘要】在所得税会计中,按税法规定,企业要将财务会计确认计量的"收入"分别确认计量为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而且,财务会计不予确认计量的"收入"也可能是所得税会计中的"应税"收入。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企业才能避免税务风险,寻求税收利益。一、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概念的界定应税收入是指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该缴税的收入。它是在财务会计按
【关键词】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 应税收入 税收利益 所得税会计 财务会计 税务风险 税务会计 性质界定 税务主管部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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