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免抵退税申报与会计核算
2013-01-01分类号:F740.45
【部门】山东省德州市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德州中财致远税务师事务所
【摘要】《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以及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委托出口货物具有生产能力(包括加工修理修配能力)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统称为生产型出口企业(简称生产企业)。同时,上述两个文件对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的适用范围、申报时限、退税计算等相关内容...
【关键词】免抵退税 对外贸易经营者 出口商品 国家税务总局 免抵税额 个体工商户 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 主管税务机关 当期应纳税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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