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通知行信用证通知责任探讨

2013-07-10分类号:F740.4

【作者】王金根  
【部门】泉州师范学院  陈守仁工商信息学院  
【摘要】在信用证交易中,通知行承担着将开证行所开立之信用证传递给受益人之义务。至于通知行通知之具体要求,UCP600第9条有明文规定:"b.通过通知信用证或修改,通知行即表明其认为信用证或修改的表面真实性得到满足,且通知准确地反映了所收到的信用证或修改的条款及条
【关键词】信用证交易  开证行  信用证条款  开证申请人  里昂信贷银行  不可撤销  保兑  议付  原产地证书  密押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文献传递